首 页 | 投诉中心 | 特别关注 | 315快报 | 投诉聚焦 | 质量报告 | TS播报

  经信息产业部批准,并上报民政部登记注册,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于2005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联想、惠普、松下、索尼、同方、方正、TCL、佳能、首信、中兴、日立等中国消费电子行业的领军企业均为该协会的理事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微型计算机、移动电话、平板电视和家用视听商品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产品,走进了千家万户,对这些商品的售后服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对移动电话和微型计算机的投诉居高不下,平板电视的投诉也日渐上升,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信息产业部批准成立了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的专业委员会,主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的“三包规定”,并通过行业自律,全面提高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产品维修的技术水平,规范售后服务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是生产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将开展以下工作:
  1、 大力宣传贯彻“三包”规定,让消费者拿起三包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征求社会、企业和消费者对三包规定实施的意见,调查了解研究三包规定在消费电子产品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完善的问题,为政府修订三包规定做调研。
  3、 根据三包规定,开展消费电子产品维修资质的认定工作,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售后服务企业的行为准则。
  4、 受理消费者对于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违反三包规定的投诉,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将给予分析和答复,协会成员对于本系统违反三包的情况将予纠正;
  5、 对于违反三包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和事件给予揭露和点评,尤其对于典型案例组织专家进行分析和曝光,引导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协助工商、技监等政府部门纠正和查处违反三包的事件,提供技术和专业的支持,对消费者打质量责任担保官司提供“三包”咨询。
  7、 充分发挥专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协调各方开展消费电子产品第三方鉴定工作;
  8、 指导协会成员落实三包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9、 指导消费,组织专家为消费者免费咨询,引导消费者去正规的销售商、获得资质的维修点购买和维修商品,有资质的维修点是有监督的,指导消费者在购买和修理商品时应注意的问题。
  10、 组织消费者开展对消费电子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督促企业改善自己的服务。
  11、 开通三包网站宣传贯彻三包规定,构筑消费者同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沟通的平台。

   消费电子产品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将在扭转消费电子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居高不下的局面,解决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将会促进产业的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售后服务水平,将办成老百姓满意的协会。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科技司的主要领导、国家工商总局、技监总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主要领导参加了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大会。
  信息产业部:http://www.mii.gov.cn/col/col88/index.html

 

  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类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简报(1)
  工 作 简 报 第一期
  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秘书处 2007年2月27日
  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两部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信办联运[2006]46号)要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标
  通过集中执法力量,深入开展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维修手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手机售后服务“三包”规定的落实,提升手机售后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的重点
  1、检查非法生产、销售假冒、“黑”手机和走私手机等违法行为;
  2、检查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质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有假冒定点维修点的行为;
  3、检查生产企业、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售后服务措施特别是“三包”规定是否落实到位;
  4、检查生产企业、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是否存在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5、检查维修网点布局是否符合三包规定。
  三、时间安排
  根据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两部局办公厅《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月—2月)
  1、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手机生产企业代表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检查工作。
  2、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召开会议,宣传贯彻专项检查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3、通过媒体、网络和召开有关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动员执法者、经营者、维修人员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配合搞好此次专项检查。
  (二)自律规范阶段(2007年3月—4月)
  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督促指导手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内容搞好自查自纠:
  1、手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证照、资质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手机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及有关附件是否合格、是否按“三包”规定建立了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网点;建立的售后服务网点是否具备维修资质和能力;是否为维修网点提供了足够的合格零配件,对已停产的手机是否在停产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3、销售企业是否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的手机商品的质量;销售时是否当面向消费者开箱检验、正确调试所售手机,是否如实提供“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并明确告知消费者“三包”方式,是否在“三包”凭证上认真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情况;对应当承担的“三包”责任是否存在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行为;是否有销售黑手机行为;是否有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行为。
  4、维修网点的维修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三包”期内是否免费维修,“三包”期外收费是否合理;维修档案是否齐全,维修记录是否按照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等要求填写;维修配件是否准备充足,配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向消费者当面明示故障,是否向消费者提供维修记录;是否有其他欺骗、坑害消费者的行为。
  各手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查自纠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地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其中手机生产企业应在2007年4月30日之前,向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成立的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提供书面自查报告,同时将企业在全国的售后服务网点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向协调小组备案,协调小组于2007年5月15日前将备案情况通知各省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机构。售后服务网点包括手机生产企业自行设置和指定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备案基本内容有:售后服务网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人员基本情况、设备情况、维修能力、售后服务规范和流程,在当地工商注册和相关资质情况等等。
  (三)集中检查阶段(2007年5月—9月)
  各地信息产业和工商管理部门要紧密配合,联合执法,采取逐户检查的方法,对手机售后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生产和销售手机质量情况、履行“三包”规定的情况以及建立健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制度和措施的情况。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对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继续加大对黑手机的打击力度。没有或伪造冒用信息产业部进网许可标志的手机为黑手机。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手机真伪检测机构,向社会公布检测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开展要面向消费者的手机真伪检测鉴定业务,为工商查处黑手机提供检测报告,工商部门应依法加大对黑手机的处罚力度。并通过真假手机的鉴别建立追查黑手机的工作机制。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0月—11月)
  1、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的经验和成果,归纳汇总后报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总结要有专项检查的情况、售后服务市场情况、存在的问题、加强售后服务监管工作的措施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等。
  2、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根据此次专项检查,视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做得好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有关人员、售后服务做得好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进行表彰。
  四、措施和要求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成立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协调。协调小组下设秘书处(由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具体承担),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机构,于2007年3月1日前将机构人员的姓名、职务、电话、电子邮箱报送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秘书处(秘书处联系人:孙勇、陆戈,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长银大厦16c05室,电话:(010)58895149,传真:(010)58895248,电子邮箱:sanbao@sanbao.org.cn)。
  2、加强对手机产品的质量监管。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手机质量的抽查检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手机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专项检查期间鉴定机构应对有关执法机关送检的手机予以免费或优惠;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为消费者的手机真伪检测鉴定提供方便;信息产业部软件测评中心在集中检查期间对手机软件检测提供优惠服务。
  3、加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于2007年3月1日前在省会城市和省内大城市开通专项检查的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要加强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工作。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开通6286315短信平台,接受消费者有关技术方面的咨询。
  4、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案件排查工作,加大办案力度,重大案件要加强督办,坚决查处一批在生产、销售和维修手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和问题要及时予以曝光。
  5、加强对专项检查的宣传。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要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造出声势,扩大此次专项检查的影响。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手机售后服务专项检查的情况,曝光手机售后服务领域坑害消费者的恶意做法等。
  6、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将适时派员到各地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典型、督促纠正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编写《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简报》,刊登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7、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应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向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报送情况总结和《手机售后服务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表样附后)。
  附:
  1、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手机售后服务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一 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周子学(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司长)
  副主任:卢艳刚(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
  王秉科(信息产业部经运司副司长)
  韩 俊(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副司长)
  成 员:黄建忠(信息产业部经运司处长)
  刘世如(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服务处处长)
  李振成(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商品处处长)
  周 建(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处长)
  马 民(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处长)
  周 明(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附件二  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单位

     数?   量

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检查经营户

     户次

 

查处资质不合法经营户

     户

 

查获不合法手机

     部

 

查处案件

     件

 

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件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注:各地应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统计情况报送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

  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简报(2)
  工 作 简 报          第二期
  全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秘书处    2007年4月10日
  ※ 内 容 提 要 ※
  一、移动电话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移动电话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协调小组于2007年2月7日在信息产业部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协调小组副组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卢艳刚副局长,协调小组副组长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王秉科副司长和信息产业部、经运司、科技司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保局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和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卢局长和王司长就搞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专项检查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会议讨论通过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会议决定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秘书处放在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会议要求各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成立本地区的工作机构,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抓紧付诸实施,要求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尽快做好手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网点的备案工作,并将备案情况及时汇总,并通知各地有关部门,做好大检查的基础工作。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合行动,打假取得重大成果目前在我国手机市场制假、贩假猖獗,打击流通领域的假手机,黑手机也是此次专项检查的一个重点。专项检查协调小组在接到摩托罗拉的举报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牵头、信息产业部配合,于2007年3月8日,通过地方工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深圳、广州、北京、石家庄、重庆五个城市同时行动,一举查获假冒摩托罗拉1200的黑手机6000部,取得了重大的成果。
  三、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保司联合下发《进一步管理落实<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意见》为了推动此次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信息产业部经运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保局又联合下发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意见》该文件对做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各地要在组织机构、企业维修网点备案,处理申诉举报及手机真伪鉴定、加大查处力度等七个方面把工作做到位。并希望各地将本地区大检查的情况及时和协调小组秘书处沟通。
  四、各省动态
  自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信办联函[2006]46号)下发后,各省相关主管部门和手机生产企业积极的行动起来,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积极部署本地区、本企业的大检查工作,上海、北京、新疆、云南、浙江、福建、河北、河南、内蒙、湖北、江西、山西、辽宁、安徽等省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开始在全省启动对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检查、政治行动。河北省召开了由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省工商和质监部门参加的动员大会,具体布置河北省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和工商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新疆自治区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河南省依托原来的手机投诉受理中心,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全省大检查做好基础工作。
泰尔实验室为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在郑州、杭州、深圳、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烟台、合肥、福州,成都、西安、石家庄、南昌建立了手机检测机构,为广大消费者鉴别手机的真伪,处理质量投诉提供了方便。
  希望没有成立组织机构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尽快成立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手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备案工作进展顺利
  自此次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手机生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配合此次专项大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多普达通讯有限公司、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武汉NEC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国虹数码通讯公司、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惠州德赛集团、杭州东信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庆邦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西凯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贵州振华欧比通信有限公司、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北海恒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金立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邦华电子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业均能严格按照要求报交其下属服务网点备案表。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索尼爱立信、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公司、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由于服务网点较多,也能够及时将网点基本信息报交上来,除摩托罗拉、索尼爱立信以网点众多为由拒报详细备案表之外,其余数家企业网点详细信息正在积极搜集整理过程中。
  但其中也有不能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企业,如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报交的备案表内容过于简单,详细备案表也拒绝整理报交。
  希望没有按照要求报交服务网点备案表的企业能够按照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信办联函[2006]46号)及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意见函》(信运联函[2007]02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尽快将符合要求的备案表上报。

  手机售后服务整治行动
  作者:马民 发表时间:2007-4-11
  主要内容:
  1、当前手机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假冒、走私、伪劣手机的问题,手机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手机销售渠道存在的问题,手机售后服务存在的问题
  2、以上存在问题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3、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
  4、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5、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
  6、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分工合作协调
  7、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依法行政。(检测要有资质)
  8、关于制定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标准规范的说明。
  9、长效机制建立全国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联盟。
  一、当前手机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假冒、走私、伪劣手机的问题
  黑手机问题,有人统计占三分之一手机市场,销售总金额300亿—500亿元 。价格便宜是“黑手机”的杀手锏。为什么这么便宜呢?关键是逃掉了17%的增值税,所得税。没有品牌宣传成本、没有售后服务的成本。 “黑手机”偷税漏税,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产业发展,侵害消费者的权益,违反法律。 1)假冒手机问题:占黑手机的大头,统称三码机,五码机。
  五码机是指手机、电池仓、外包装、三包卡和发票上的IMEI(串号)码都相同。一般是指厂家和代理商假冒或自己设计,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入网许可证和3C认证后,采用复制扰码和手机串号后分区域销售。正规手机一个扰码和串号只能对应一台手机,而五码机的一个串号可以复制出几百台手机。
假冒手机特征:码是真的,标是假的,在网上查询,码可能是真的但图形不对。假冒手机分两种情况。
  一是假冒不伪劣,有的手机厂,手机贴牌厂,国国包商为了不办进网许可,逃税,通过流水线生产,机贴假标,采购劣质器件、配件。手机可用,但配件使不住。质量没有保证。
  二是假冒伪劣手机。手机拼装厂采购劣质主板、劣质器件、配件简单组装推向市场,主要农村和中小城市。甚至以散件方式发给代理商由代理商组装卖给消费者,普遍1-2个月出质量问题。农村交通不便,坑农事件主要是假冒手机。
  假冒手机的共同特点:
  没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一般卖牌企业把售后服务推给贴牌企业,贴牌企业推给国包商,国包商推给代理商、代理商推给经销商。做都不做还修码。没有维修零配件,贴牌企业和国包商做一批不做了。这类纠纷很多。质量普遍存在问题。不正确标明产地。有假冒,有贴牌,卖牌的厂家不管质量。经销商、国包商、拼装厂互相勾结,看那款手机好销就假冒那款。关键在销售环节,假冒便宜是关键。
假冒手机的识别一般是可以。建立专门机构面向消费者开展真伪识别。
  法律支持打击假冒产品,双倍赔偿,工商处罚没收。
  2)走私手机的问题
  真走私,通过各种非法渠道走私进口国内畅销的国外机型,逃税。走私者、销售商在走私机内贴假进网标志,或公开、私下销售。有些国外品牌默认走私公开为走私机进行保修。助纣为虐,不进行举报。“假”走私,国内生产手机,再假出口到香港等地,以获得政府17%的出口退税,最后通过走私带回内地,或者干脆只将包装盒出口,手机留在内地。?
  拼装手机,花不多的钱,从中国台湾、韩国买来手机方案,然后弄来一批手机生产材料,国内电子配套,假冒国外名牌,在成本上就做到了低廉。 号称走私机对外销售。这一类走私机,质量没有保证,售后服务没有保证,售后主要是销售商在做。以社会错误认识走私机质量好的假相,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买了,自认倒霉。
  真走私“假”走私都是走私,都是刑事犯罪。严打。打击走私机的关键环节有两个:
  一是销售环节,销售者从代理商进走私机、假手机,公开、私下卖给消费者,低价承诺保修,不开发票,由于利润驱使,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中小手机店,网站,甚至有的连锁店,大的电子贩卖场也在卖。大城市也公开卖,很猖獗。引发大量消费纠纷。公开贩卖走私产品属于刑事犯罪,要严打,查办一起,重办一起。要由零售环节追查代理商,追查源头。这次整治一定要销售商标明手机产地,进口手机要附进口证明,要严查进网证。要通过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查抄一批贩卖走私的销售商、代理商,追查走私的来源。
  二是消费者环节:没有买到,自然没有卖的。要进行大量宣传购买便宜的走私机,消费者的权益没有保证,售后服务没有保证。所谓的走私机质量没有保证,买了自己吃亏。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不管是自己买到,还是上当买到,都可以举报,要搜集买到证据,在这次整治行动举报。
  3)伪劣手机问题;严格讲在假冒、走私机中都存在伪劣手机问题。这里主要讲是翻新机和组装机。翻新机是收购旧手机换外壳,加新包装,贴假进网标志,以新手机卖。有的改串号,买真进网标志,欺骗消费者。组装机是有些小厂深圳多,买一些废主板、器件拼装起来,质量和功能都达不到要求。
这类伪劣手机主要是流向农村小城镇,销售对象主要农民农民工。大量的手机坑农事件主要是这类手机。这些弱势群体缺乏辨别手机真伪的能力和相关的法律常识。影响了消费的愿望。这类手机的识别是很容易的,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指导农民保护自己的权益,要
  加大打击的力度,是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打击假冒、走私、伪劣黑手机是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我们将从两个方面进行夹击。一是开展面向消费者的真伪鉴定,发现假黑手机就处罚、索赔、追查。首先重罚卖黑手机的。二是查手机售后服务,欺诈消费者搞手机售后服务的一律严打。(不提供、不具备、不落实)后路包抄。
  真正手机制造厂坚决拥护和支持政府打击黑手机。希望手机厂提供线索配合政府打击黑手机。有些卖牌子的手机厂,对自己OEM的产品不负责三包的厂,也是被打击的对象,谁的品牌,不管请谁加工,售后服务必须由你负责,要追查,追究。
  2、手机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
  当前手机投诉居高不下,一方面是黑手机问题,另一方面是我们手机制造厂存在的问题,占的比例很高。首先是产品质量问题。有关质量问题我有专门的分析报告。
  第二是大批量手机出质量问题的事件,引起投诉高潮,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关注。315投诉网站短时间接到1千多例对某一知名品牌一个型号手机的集中投诉。我们有些厂家麻木,不认真对待。这次整治重点整顿大批量质量问题。问题的关键是采购的器件质量,软件不成熟。我们的原则是对于大面积出现同一质量问题厂家要负责退换,经过鉴定必要时召回。
  第三是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手机功能缩水。有些手机号称200万象素,实际只有130万,自以为进网不测,没标准,实际我们有判定手段。要对各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检测站进行培训。凡是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的功能性能不具备,达不到都是对消费者的欺诈,依据消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和双倍赔偿。
  第四关于手机电池问题。,手机电池是手机的关键部件,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使用和感受。这是老问题,但问题越来越严重,投诉率极高。生产厂家为了降低成本拼命压电池厂的价格,价值规律已经偏离成本核算,电池厂无法生产质量合格的产品。有个笑话处理品的电池芯,买不到,等级高合格品没人要。销售渠道调换电池问题。锂离字电池有安全性要求,在电池端,手机端都要有安全保护。现在电池爆炸现象很多,直接关系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行动就是专门打击伪劣手机电池。当出现电池爆炸事件按安全事故处理。追究提供手机电池厂家的安全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加重处罚赔偿力度。依据手机三包规定,使用手机电池半年内,电池容量低于80%,不合格,要给消费者换,不能提供换合格电池要负责为消费者退换手机。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检测站要提供电池质量鉴定服务。
  第五、手机售后服务问题。
  当前这个问题非常严重。我们核准手机生产厂已经达到70家,很多厂家没建(授权)或少建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建的售后服务点不具备维修能力,大量委托销售商代理维修,违反了消法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极大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手机出了质量问题不怕,怕的是出了问题没人管”。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机三包规定都明文规定生产者的质量担保责任,三包责任。产品售出质量担保责任要由生产企业负责,是产品质量的延续。生产企业要为不注意质量承担成本责任。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严肃执行。此次整治行动就是很抓手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责任。必须按三包规定在销售手机地点城镇建立维修点。与销售相适应。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对外公布。建立的维修点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欺诈消费者。没有建立维修点,必须无条件为消费者退换手机,并将售后服务解决方案告知消费者并向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监督。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合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严格检查确保消费者权益,不能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手机产品不得在当地销售。要受理投诉监督。
  第六、手机贴牌问题。
  统计数字2006年新增核准19家达到70家手机厂;新办进网型号手机1400种,比2005年800种增68%,发进网标志1,9亿枚比2005增47%。这是官方统计。黑手机还要加三分之一。2006特点品种多产量大。1400种70家平均每家每年研发20种新型号,要投入多少研发经费。大的厂家都很难承受,一般厂家可能吗?只有一个解释:贴牌或称OEM.。据了解深圳有近100家手机生产厂,主要是手机集成组装厂,手机设计、软件开发全都专业化,零配件供应一条龙服务,如130象素的摄像头国内生产。手机主板委托专门的生产线生产,手机厂做系统集成。这些集成厂大多没有核准证,不能自己去办进网许可,没有真标。只能作假。为了合法,去买标。我们有的手机厂专门卖标。有的厂部分卖标。这些不整规的手机集成厂产品质量是不能保证,没有质量保证体系,没有测试设备,降低成本进假、次、伪劣配件;软件平台不可靠,随意更改软件,增加功能没有经过验证,型号改的很快,生产3万就换型号。维修配件从不考虑。这些厂即为贴牌生产,也给国包商生产,国包商看到某一型号好销,委托集成厂造假生产,三码、五码机,自己造假生产。有的假冒走私手机,有的厂先造假3万,好销再去贴牌合法化。这些厂生产的手机有三个致命的问题,一是质量问题,二是售后问题,三是配件问题。
  还有一个致命问题,这些厂还在派生出更小的厂,作坊,专做假冒手机,翻新机,拼装机。这些厂很难抓,造假经常换地方。如果假冒某一品牌的手机可以去工厂查抄。可由消费者--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商追查,端窝。是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
  这里主要是谈贴牌问题。OEM无可非议,但中国有句老话“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贴牌的品牌机售后服务必须由品牌厂负责。以商业合同把售后服务推给他人违反了消法和三包规定。推诿、扯皮、无理拒绝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次整治行动要解决这个问题。
  3、手机销售渠道存在的问题。
国包商--代理商--零售商 大量的网站销售 国包商最大的问题是公开造假,批发、假冒、走私手机。很多三码、五码机是国包商委托加工的。是追查严打的对象。捉住证据要严肃处理。 代理商主要问题是串货掉包问题。 我们手机不是密封包装,很多消费者对买到的手机心存疑虑,本人经历。很多手机厂也很无奈。建议手机厂出厂采用密封包装。我们在推荐标准中建议密封包装。其他IT产品是密封或一次包装。经销商卖的时候要说明。
  零售商的问题。消费者面对零售商,直接责任人。关键问题是诚信问题。首先不明确标明手机的生产产地和生产厂家,标识不全;不开发票,不认真填写三包凭证;不告知消费者售后服务的解决办法;误到消费者到不整规的非授权的修理点维修;不解决消费者提出的质量问题;推诿、无理拒绝;不给消费者退换机;以虚假功能欺骗消费者;不为消费者核对手机IMEI串号和进网证号;零售商是直接责任人,也是这次整治规范的重点,必须做到明确标识手机的产地和来源。进口要出示进口相关证明,要销售标有进网标志的手机;出现手机质量问题应先行赔付、代为检测、提供备用机。为消费者解决好售后服务问题,符合退换机条件先行退换,没有维修,先行退换。打击黑手机从零售商抓起。面向消费者开展手机真伪检测取得证据,对零售商进行处罚和索赔,加大经营成本;使零售商不敢再卖黑手机,对不法零售商进行曝光,工商取缔;通过零售商追查黑手机的来源;规范零售商的经营行为,鼓励消费者到整规商店购买。
  4、手机售后服务存在的问题。
  当前手机维修市场是最混乱的,消费者反映强烈,人大、政协提案。售后服务网点的资质问题;工商执照问题; 厂家授权问题,问题严重,冒充; 维修能力问题,聋子修成哑巴; 备案问题,监督管理问题;售后服务网点的服务质量问题: 不当面明示手机故障; 不提供维修凭证,维修记录; 使用旧的配件; 维修质量不能保证;手机高科技; 不提供备用机; 以软件维修,不算一次维修;大量维修是软件修复。当前软件质量是手机主要质量问题。两次维修换新机; 售后服务网点进行手机故障鉴定问题; 当前大部分销售商在店堂告示或要求消费者出现质量问题,去到特约服务点做鉴定,7天退、15天换。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消法24条。 缺乏鉴定的公正性,明明是质量问题,说进水,屏的问题。三包期内明明可以免费维修偏说人为损坏收维修费。纠纷不断。 缺乏鉴定的法律地位资格和资质。根据国家法律自己给自己鉴定是无效的。所以消费者对维修点的鉴定有异议可以到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 在这次整治规范行动中做为长效机制我们要在全国各省开展手机鉴定工作。
  二、对以上存在问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说明
  产品质量法;标志、标识、伪造产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机三包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走私贩私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
  根据以上问题分析和一些案例,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整理出问题的实质和处罚的依据,将列表说明。根据北京市依法行政的网站下载执法依据和相关内容,处理办法,程序,行政作为的要求。
  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
  坚决打击黑手机:关键是销售环节不买不卖,重要工作是面向消费者查真伪手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建立追查处罚的机制。抓住牛鼻子。凡是卖黑手机一律重罚。
  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备案机制:为了落实消法、三包规定,要求所有手机维修点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向社会和消费者公布,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目的是为了监督,必须存在、必须能修、不能修必须退换。很重要方面是通过抓售后服务打击黑手机。正规厂家欢迎配合。
  建立手机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此次行动的目的是由两部委共同建立起监督、投诉、鉴定、处罚的渠道和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渠道和监管的手段,要有震慑力。同时要加大宣传的力度,315、媒体宣传,让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只有消费者监督才能铲除黑手机、质量低劣的手机,才能维护好售后服务市场。
  建立长效机制就是要建立全国联保体系:利用现代服务业的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快捷、可靠、可控、规范的售后服务。为中小城市、农村的消费者服务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完成人大、政协的提案。为消费类制造企业服务,制造业尤其中小企业不可能建立全国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三包期服务,成本高。外包是国际惯例,符合现代服务业的全国联保体系提供了一种规范的售后服务的模式。国外的大的服务连锁企业已进入手机维修行业。
  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
  1、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做好手机真伪鉴定工作。培训、宣传、受理。
  2、配合工商做好黑手机的追查处理工作。
  3、解决消费者普遍反映的某一型号手机的质量问题。开通投诉受理通道。
  4、摸清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情况,做好备案工作。
  5、规范手机售后服务企业,贯彻行业标准,落实三包规定,推广维修资质评定。
  6、配合工商管理部门整顿手机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查处一批大案。
  7、利用315等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8、加强和工商部门的联合行动,配合、协调。
  9、认真总结,上下通气。
  10、研究本地区的手机整顿长效机制,为开展其他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整治积累经验。
  六、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分工合作协调
  根据消法和手机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工合作。根据工商管理局卢局长和信息产业部领导讲话的要求,分工合作,加强协调。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从行业管理角度主要是规范生产企业和售后服务企业的市场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规范流通领域市场行为两部门联合行动打击黑手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侧重真伪鉴定,取证。工商管理部门侧重市场处罚。总之分工不分家,多沟通互相配合。
  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所作为。两部委要组织落实,互相配合,按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做出实事,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要认真办理,对工作方案的落实要分阶段进行认真检查,逐级上报,进行考核。要依法行政,依法作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开展检测真伪鉴定,质量故障鉴定,质量监督抽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随意委托不符合规定的机构开展,不得跨省检验。开展的检验机构必须向信息产业部备案。检验机构要认真核准样本来源,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要负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诉和调查时要认真核对实事,要有证据。被调查的个人和企业有申诉的权利。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行政部门在处罚时要依法行政,被处罚部门有权要求行政复议,和取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目的不是为了处罚企业,而是治病救人,给犯错误的企业整改的机会。主要是打黑手机。
  八、关于制定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标准规范的说明。
  为了规范消费类电子产品售后服务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产业部制定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标准规范。生产企业生产出产品推向市场,并不等于你的责任结束。必须对售出的产品负责。依据产品质量法、消法的规定,你必须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免费为消费者修、退、换履行三包规定。承担由于质量不好而产生的成本。该标准对生产企业出厂的产品质量、包装、标志、标识、说明书,对产品的质量担保期,对生产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责任,售后服务保障等全过程提出了标准要求。是对产品质量法、消法、三包规定的重要支持和补充,为今后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争议提供有力的解决方案。该标准今年出台,有重要的意义。
  九、长效机制建立全国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联盟。为完成人大、政协提案解决消费电子产品售后市场乱,售后服务难,中小城市农村售后服务更难的问题,为改善消费电子产品消费环境问题。我们支持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筹建消费电子产品全国联保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集中管理模式,建立全国联保体系是有发展,符合国家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是规范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市场的治本措施。消费者和广大生产企业会欢迎。

  更多点击:http://www.sanbao.org.cn/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诚征代理 | 服务声明 | 网站帮助
Copyright © 2005-2006 315t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315投诉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