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的评选标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 申请中国名牌产品必须具备的8项条件是:一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二是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三是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四是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之首;五是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六是企业具有完备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七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八是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这是标准原则,而具体的评选办法则要以当年名推委根据产品目录细化的、具有明确数量要求的标准为准。
企业要强身健体
因为评选的对象是产品,所以企业自身要强身健体,从产品质量、市场营销、技术研发、售后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方可得到中国名牌的殊荣。具体讲包括:
ü 用系统的价值观创建自己的企业文化;
ü 以需定产,密切把握消费者的消费动态;
ü 全员质量管理,人人视产品质量为企业和自己生存的命根子;
ü 重视技术含量提高,以先进技术促进产品更迭;
ü 以品牌带销售,强化品牌核心价值的塑造与宣传;
ü 在产品推广中重视全方位的信息沟通;
ü 倾听顾客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客户抱怨;
ü 妥善处理企业与政府的各项关系;
ü 清醒把握做强与做大的辩证关系。
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
企业是社会的微观分子,而政府又是社会的统筹管理者,所以,现实中企业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名牌的评选中同样有所体现。根据中国社科院的一项研究(2005年城市竞争力报告)显示,上海、深圳、厦门、杭州、青岛、北京、宁波、南昌、佛山、大连等十个城市的政府管理竞争力居全国城市之首,这十个城市中有8个进入前文图二显示的拥有中国名牌数量最多的十大城市,比例之高同样证明了在中国名牌的评选中政府作用不可忽视。
一般而言,政府在中国名牌的评选所起的作用有5点:
1. 作为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决策者,政府对形成本区域的产业集群有调控作用;
2. 作为当地财政的支配者,政府对区域内优势企业或潜力企业有政策倾斜的帮扶作用;
3. 作为当地经济环境的创造与维护者,政府在为企业提供发展空间、融资、人才引进、观念更新等企业发展所必备要素方面有支持作用。
4. 同时,当地政府要加强法治管理,净化市场竞争环境,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使名牌产品免遭假冒之苦,严厉打击假冒名牌的违法行为,为名牌发展保驾护航;
5. 作为区域行政机构,在中国名牌的申报组织工作中政府还负有不可忽视的推荐作用。
(节选于《世界商业评论》报道《品牌张狂!叹中国名牌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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