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监督管理处胡先生:
“现在的管理规定没有分得那么细,所以对快递企业的审批和管理也没有什么专门的管理措施。现在对这一行业的监管一般都是靠投诉,它不象百货公司,即使去巡查也看不出什么问题。现在行业分得越来越细,这一行业也市场化了,所以也没有特别要求谁来管这一块。如果出现问题,一般是由消协从中协调,因为有些事情确实很难认定责任,如果没有证据,查无对证的事职权机构也没办法强制执行。如果是特别僵持的,工商局也会从政府的角度干预一下,比如说货品丢失,价值较高的,确实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工商局也会责令快递公司给予赔偿。就我们目前的市场来看,不管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市场意识都不是很强,缺少一种消费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所以要提醒所有的消费者,要有最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这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等到出了问题才来‘亡羊补牢’。”
邮政部门:
对于民营快递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如何规范管理,本站希望倾听一下来自邮政部门的声音,但是,本站致电国家邮政局行业管理司时,一位杨先生表示,国家邮政局只是一个管理机构,对于民营快递,他们很难置评,杨先生推荐本站采访一下广东省邮政局的李局长,但李局长收到我们的采访提纲后表示,目前邮政系统正在改革,他们部门现在连“牌子”还都没挂,所以不好发表见解。
杨律师说法:
国内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快递市场进行规范。
如果消费者与民营快递公司发生纠纷,首先应向工商部门反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因为快递公司与消费者签署的合同,主要是根据《合同法》来约束,由于格式合同容易出现霸王条款,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对等的。但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若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是无效的,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在申诉期中消费者提出取消合同。
使用快递时,客户应增强风险意识,对于贵重或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尽量不要选择快递公司运送。若必须快递运送,则应尽量选择诚信度高、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快递公司,并对快递物品进行足额保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消费者一旦碰到快递的物品损坏或者丢失,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创造一个健康的快递市场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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